非亲非故的男女,甭管私底下处得多清白,什么蓝颜红颜,搁外人看那也不正经。他本就辜负过人家,万不能再把人家的新对象给搅黄了。 从作出决定到搬走,余远洲只用了两天。姜枫留来留去的,临走还站门口撕巴半天。 但余远洲到底还是走了。 独惯了的人,都有一个特点。说好听点叫识趣,有边界感。说难听点,就是生分,冷。 就像他离开linda家一样。临走时千恩万谢,眼底含泪。可真转身了,头也不回。 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租,余远洲先找了个便宜民宿住着。 专门为了旅客而造的房子。大长趟的平房,全都是一居室。铁骨架构,石膏板墙,既不抗风也不抗冻。 余远洲每天下班回来,开房门就跟开冰箱门似的。床,桌子,衣柜,墙上挂的画,都又薄又假,像橱窗里的样板间。 这天半夜,他又被冻醒了。越睡脚越冷,在梆硬的被褥里发麻。 想去泡个脚,又懒得整。强行睡,又睡不着。他在被子里缩来缩去,嘴里耍赖皮似地吭吭。 余远洲这人,在外和在家两个劲儿。在外看着实诚可靠,在家就一懒蛋。 因为懒得刷碗,所以从不做饭。因为懒得做家务,所以处处干净着使。 因为懒得擦桌子,他买了一沓pp垫板,脏了就撇一张。微波炉门把手裹着厚厚的保鲜膜,油了就撕一层。 就连养花,都是拿塑料瓶扎眼儿放土上,因为懒得总去浇水。 就这么个懒法,别说打水泡脚,就连洗澡他都懒得打沐浴露,嫌冲着费劲。 丁凯复跟他完全相反。可谓是生意场上的狗b,私生活里的精英。 不仅用「雨后山林」的香氛沐浴露,还得用「仙气十足」的玫瑰浴球打泡。但他的精致也就停留在打泡这一步,打完泡往皮上猛劲儿搓,沙沙的,像用钢丝球刷锅。 为啥他知道,因为丁凯复总要大个脸跟他一起洗澡。锁门也不好使,这不法之徒拿个小铁丝儿,捅咕两下就能开。趁着他满脸洗发水,从头摸到脚。这就算了,自从发现他不用沐浴露,丁凯复的每日任务就又多了一项——刷余远洲。 先拿搓澡巾刷,然后拿浴球刷,最后拿梆硬的老毛巾刷。就这么被刷了一个来星期,余远洲胸脯都出血点子了。丁凯复还不承认是刷的,偏说他是海鲜过敏。 这是洗澡,更闹心的还有刷牙。甭管在干啥,只要余远洲一拿牙刷,就得凑搭过来。 挺大个体格子,占大半个洗脸池,跟牙刷干架。「哈!」「唰!唰!咔!咔!呕!」「啊噗,啊噗,咕噜噜噜···tui!!」。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