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抽噎着开口道:“我、我叫丹吞。” “嗯。”年轻人点了点头,从衬衫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递给他,“知道这地方在哪里么?” “知、知道!”丹吞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满脸希冀地看着他,“我……我带你去!” 给外来的人带路,捡拾塑料盒啤酒瓶,伸手乞讨,做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丹吞从小到大都是这么做的,和他一起长大的朋友们也是这么做的,所以,他从来没怀疑过自己这些行为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毕竟他们这些人,就像生活下水道里的老鼠,阴沟里的臭虫,除了他们自己,没有人会关心他们的死活。 即使偶尔被当场抓住现行,他也只会怪自己学艺不精,更何况谁又会和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男孩较真呢——比如今天。 他边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边偷瞄身边的年轻男人。在村口这一亩三分地混迹了几年,他也学出了一点看人的本事,来来往往的这些旅人,他光看外表,就能看出些门道。那些打扮富贵的中年男人太太们往往出手阔绰,是来寻开心的,说几句吉利话,就能得到一笔不菲的小费。 当然,这样的人终究是少数。更多的是那些愁眉苦脸的,穿着从地摊批发来的短袖衬衫,肉眼可见劣质的皮鞋。这样的人多半怀揣着一个淘金梦,以为自己能来缅北大展身手大干一场,殊不知从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已经沦为了他人棋盘上的棋子,羊圈里待宰的羔羊。 还有年迈的老人,一脸惊惶的年轻姑娘,浑浑噩噩的毒虫,镶着大金牙的地头蛇,满脸横肉的打手,穿着迷彩服面色不善的雇佣兵,以及时不时来巡上几圈却没什么实质性作为的警察——这些人共同构成了一个诡异而和谐的生态圈,维持着微妙的和平。 他当然也在其中。 但身边的这个年轻男人——却很难将他归属到以上的某一类中。他穿的非常普通,夜市里一百块能买一打的条纹衬衫,起毛边的牛仔裤,运动鞋,手上拎的旅行袋更像是从哪个废品回收站里挖出来的似的,有一股陈旧而廉价的味道。 然而,他本人却长了一张相当出众的脸,比丹吞见到过的其他人都要好看太多,能与之媲美的,大概是城里唯一一家电影院门口时不时更新的电影海报。丹吞还注意到在他们走路时,年轻人的脊背始终挺得笔直,表情淡漠,这让他和周遭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丹吞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上,一定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他们在杂乱低矮的棚屋间穿行了十来分钟,来到了一栋二层楼建筑前。建筑屋前的空地上满是乱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