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兰并不打算解释其中的原因,她只是自顾自地强调着她对这个在互联网上找不到任何痕迹的大明星孔安的爱意。 她说,那场婚礼,他成名不过十个月,而她对他的爱却已经蔓延了六年。 他是那位娱乐大亨公司旗下的艺人,老板再婚,全员出动,成为粉丝们见偶像的好机会。那些青春洋溢的小女生们,蹲守在酒店、停车场的附近,准备好了精美的礼物,等待着与偶像的相遇。 如果现实是童话,故事就是澧兰和孔安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可惜现实是泥沼,结局就只剩下了苍凉和冷漠。 即便是苍凉和冷漠,也从不属于澧兰。 因为澧兰不止一次地告诉我,她只是一个过客。 从很多年前的那场婚礼开始,她就注定只能是一个过客。 婚礼的主角在绚丽的聚光灯和辉煌的进行曲中熠熠发光,没有人会理会酒店外紧攥着那只承载了她多年爱意的木雕钢琴。 新郎韩彩城。 新娘周纯熙。 “我听过这个名字。”我突然说。 “嗯?”澧兰笑起来,仿佛知道我要做什么,也仿佛知道我不会有答案。 果然,各大搜索栏里依然一片空白。 “我一定听过这个名字。”我说,我不死心地点开一个个相关搜索,终于,找到了一个名字——韩纾意。 我瞬间明白过来,韩纾意,就是韩彩城的小儿子,也是现在梦华娱乐的当家人。 “他好像犯过什么事儿吧?我隐隐约约记得还闹得挺大的。”我问澧兰,“怎么现在网上一点痕迹也没了?”甚至,连韩纾意也已经退居幕后。 “在赛博空间里,想让一个人消失太容易了。”澧兰笑了笑,“任何人都可以留下痕迹,任何人也都可以毫无痕迹,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她的笑容有些生涩,仿佛凝结了人世间所有的秘密,既无来处,也无归途。 与我对韩彩城的记忆不同,深烙在澧兰心里的名字,则是周纯熙。 同样是那一场婚礼,万千艳羡的目光集中在新娘风华绝代的脸上。纯熙的美,在高级化妆师、发型师、服装设计师的顶级合作中,达到了一个难以逾越的巅峰。 澧兰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就再也难以忘怀。那是一张与她完全不同的脸,柔美、华丽、璀璨、生辉,每看一眼,你都要感叹一次造物主的不公。感叹之余,还要像澧兰一样,自怨自艾起自己的普通,为自己平淡而乏味的容貌抑郁不平,并不自知地在心底埋下了一颗名为“嫉妒”的种子。 纯熙的美,只存在于澧兰的描述里。我从未见过,也无从感受。 但澧兰也曾用同样的词藻描绘过另一个人的美,那就是孔安。 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审美是什么样子,但我想,真正的美是可以跨越时空的。就算我今夜梦回西晋,我也不会不赞一句潘安之美。 那一天的婚礼,幸福是属于所有人的,包括澧兰。因为她见到了梦寐以求的孔安。 可是很多年后,她才意识到,那场万人祝福的婚礼上,只有一个人是不幸的。当她把木雕钢琴交到那个人手上时,他泛起笑容的前一秒,眼角还闪着泪光。她回忆起隔着酒店的玻璃窗偷看他的背影时,他饮酒的姿势微微有些僵硬,那一定是因为泪水化作烈酒穿透了心肠。 孔安与纯熙的初遇,十分平淡。 那是一个雨后的清晨,古城最偏僻的街道上,连绵的小楼堆砌起镜头外穿越时光的景致。 古道的现代气息全部聚集在一家旅店。大抵是因为这不是什么着名的景点,旅客稀少,才被选为广告剧组的取景地。人少,设施自然也少,除了两家土生土长的小吃摊铺,就只剩下这家挂着金字招牌的旅店。 旅店的客房整整齐齐地排在二楼,你可以看见那一排墨绿色的红边玻璃,轻轻一推,老式窗户就朝着这古旧的街道展开了。从左往右数,第二个窗子开的最大,窗台上坐着一个赤脚的女人,她的足型很标准,算得上美观,连接着一截纤细的小腿,可以看出是典型的黄种人肤色。她不算很白,但很衬衣色,纯白的裙角随意地搭在腿边,迎着晨风轻轻地舞蹈。 纯熙很喜欢穿白裙子,不管是春天,夏天,还是秋天,你都能从她的衣柜里找出一条适合这个季节的白裙子。除了冬天,这是唯一一个她不穿白裙子的季节,她是偏寒的体质,每到降温,就要裹上一两层盖住长靴的棉袄、围巾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