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讲了多么令人讨厌的话的模样,这让冬宁忍不住火气。 “我不想跟你吵架。” “没人跟你吵架。” 盛誉都没起身,那条胳膊伸过来,就轻而易举地拿起了冬宁的盘子。 他把炒饭倒进脚边的垃圾桶,然后将剩下的猪肝都拨到她盘子里,拿筷子归拢得很整齐,腾出一半的地方,往里夹了几块胡萝卜,剩下的菠菜也放进去了。 满满当当的一盘,搁在冬宁面前:“吃。” “我说我饱了。” 盛誉的唇角平直,刚才装出来恶心人的那副温和的表情也早就消失了,冬宁看出他在按捺脾气:“七岁的小孩儿吃得都比你多。” “是吗,你收集过数据?” “我只想让你多吃点。” “我说我不想吃!盛誉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 “生什么气?这么激动,就因为我刚才说你没看头?那我跟你道歉,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我就是想说,你现在身上根本没什么肉,再这样下去……” “跟你有什么关系?” “怎么跟我没关系?你是我老婆。” 冬宁的眼眶里蓄着泪,她觉得今天不吃这盘泔水一样的东西,盛誉就没完了:“盛誉,你到底想干什么?” “跟你说不清楚。”冬宁起身,“餐桌我一会儿会收拾,现在……” 盛誉抬眼,不冷不热地看着她:“现在去哪?” 冬宁在身侧攥紧了手:“我回房间休息,不想跟你浪费时间。” “不回医院了?我今天一天都在飞机上,不知道你到底输上血没有,冬宁,你就是想死是吧?” 冬宁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崩溃的情绪再也压抑不住,她很想狠狠地把它发泄出来,可又因为舍不得破坏盛誉这昂贵的大房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从而找不到发泄的途径。 这里的每一个盘子、每一双筷子,甚至是放车钥匙的托盘,都精致得将自己与平庸的界限划定分明。 她应盛誉的要求搬进来,住在这个地方,睡了那么多长又沉的觉,也没觉得这地方有什么好的。 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她都想搬回她那间热水只能出几分钟的小房间,至少没人对她吃太多的糖指手画脚,没人对她的血检数据斤斤计较,也不用吃饭团吃到吐。 也没人会就算不在巴黎,都能知道她昨天差点在学校晕倒,被同学送去了医院。 她真后悔,盛誉要是忘不了她,那就让他记一辈子,她干什么那么好心,非要配合这种脑残的戏码。 “我不喜欢吃猪肝,不喜欢吃菠菜,我也不喜欢吃南瓜,盛誉,我们之间没必要这样,以前你管着我,那会儿我是你女朋友,好,我听你的,但现在不是了,我的事也不用你管!” 盛誉几乎是被她气笑了:“以前你听我的?” 短短两年之内,她给李淑琴捐了两次骨髓,即便医学上来说这对身体并没有重大影响,可她就是虚弱了很多,贫血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但也就是贫血,低于正常数值一点点,医生连药都没开。 可是盛誉很在意,自从查出这个,他就总是下意识去看冬宁的脸色是不是过于苍白。 他们俩闹分手的那段时间,最后一次吵架,说来令人笑掉大牙,是因为盛誉发现原来冬宁早就开始对他的话阳奉阴违,法语课早都已经没再去不说,他做好的菜,也几乎都进了垃圾桶。 当时盛誉看着她那张比往常更惨白两分的脸,想到她是怎么敷衍自己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