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瑄禾问:“他腹部的伤口有生活反应?” 刘法医神色凝重,“是的,死者生前遭受过殴打,除了被剖开的腹部,身上还有十余处刀伤,他是先被凶手制伏,又被剖开肚子,然后被拽出五脏六腑,此时死者几乎已经毙命,不过还有一息尚存,致命伤仍是喉咙那处。” 林瑄禾点点头,“死者的身份……” “按照你的意思,我对比过宋署的照片,是他,而且手上也的确有痣。” 顶着乞丐的身份,死在此处的是宋署。 林瑄禾听完结果,正巧秦征拉着小霖的手走进来。 他怕自己留在这里林瑄禾会不自在,便负责起救出小霖的任务。 林瑄禾走到小霖身边,笑着问道:“秦叔叔带你去哪儿了?” 小霖欢喜道:“秦叔叔请我吃了糖果!瑄禾姐姐,糖果是甜的,好好吃哦!” 小霖是第一次吃到糖果。 秦征递给他棒棒糖时,他只觉得新奇,这种东西,他只看别人家的小朋友吃过。 从记事起,小霖就跟在现在的“爸爸”身边。 但他的爸爸,和其他小朋友的爸爸不太一样。 爸爸很凶,对他几乎没有笑脸,只会催促他去街上乞讨。 他一开始不懂乞讨的意思,也不敢主动拦住行人,总是讨不到多少钱。 看到他空空的碗,爸爸会勃然大怒,然后抽出皮带,将他痛揍一顿。 等小霖学会死皮赖脸的去要钱,要到的钱多了些,才少挨了几顿揍。 在他的记忆里,爸爸和几个叔叔一样,都是没工作的。 他们偶尔会忙,但小霖从不知他们在忙什么,他和其他几个孩子住的房间里,总是有人看守着。 他的生活很简单,每天早早醒过来,要和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一起收拾屋子,然后去做早餐。 早餐还算丰盛,但这些不是他们能吃的,是爸爸和叔叔阿姨们吃的,他们只能带些杂粮馒头去旁边的小方桌,就着水喝。 偶尔爸爸高兴了,会给他们一些小咸菜,拉嗓子的馒头就没那么难以下咽了。 接下来一整天的时间,他们都要出去乞讨。 必须全力以赴,否则爸爸会不高兴,还会打他们。 他们一天只吃两顿饭,早餐是馒头,晚餐是大人们吃剩的菜。 不是当天剩的,基本是都是一两天前,他们吃不下去或是不想再吃的。 菜汤拌米饭,就是小霖吃过最好吃的晚餐了。 棒棒糖对他来说,实在奢侈。 林瑄禾大体能猜到小霖以往过的生活。 她柔声道:“你想吃什么,就告诉姐姐,姐姐会帮你买的,还有就是……” 林瑄禾问:“你认识的孙叔叔,手上有痣吗?” 闻言,小霖倒是显得很兴奋,“孙叔叔有的!孙叔叔可厉害了,他的痣一下子就变大了!我让他教我,他不肯呢!” 宋署果然伪装成了乞丐。 乞丐头发凌乱,几乎不以真面目示人,平时又不喜欢与人来往,十分孤僻,宋署若伪装成他,被人发现的概率极低。 从他欠的金额来看,即便他这一辈子都勤勤恳恳,恐怕也无法还上,他是要借一个人的身份逃避这些债务。 只是他为何不以乞丐的身份离开此处,反而真的做起了乞丐,还需要再调查。 而且林瑄禾一直认为宋署是杀害方春华和武月的真凶,如今他倒在了血泊之中,又是为何? 就在林瑄禾思绪混乱时,屋后传来小李激动的声音,“找到了新的脚印!” 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