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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岁笙将三人份的糖葫芦钱给摊主,收下找回的零钱,左手烤串,右手糖葫芦,还好她的包包够大,不然就该像另外两人那样,模样狼狈。

    李红梅和秋云左右手手腕都串着好几个小拎袋,身上纯皮翻盖的手拎包已经塞满了东西。

    为了避免吃的东西弄脏了衣服包包,他们每吃一口都要架起胳膊,伸长脖子。

    擦嘴的面巾纸也是岁笙友情提供,李红梅描画好的口红早就被擦得一干二净。

    眼看夜市才逛完一半,李红梅忍不住叫苦:“还是小岁你这身行头准备得齐全,我这脚脖子都被磨红了。”

    岁笙看了眼脚上的运动鞋,将擦完的纸巾扔进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里,这会街头可没有随处可见的垃圾桶。

    身为一个资深吃货,这些装备都是随身必备的。

    她们又停在一处水果摊前,等着两人选香蕉的功夫,岁笙抬头张望了一下两旁的街道,一张贴有对折转卖的红纸吸引了她的注意。

    她跟两人打了声招呼,走向了那家大门敞开但格外冷清的饭店。

    店内只亮了一盏灯,三两个店员或趴或卧的倒在长椅上,没人注意到岁笙进来。

    直到她拍了拍最近的一个店员,几人才摇晃的站起,等听到她说想要了解店铺转卖的事,那人才一激灵醒过神。

    范五上下大量了一遍她,这女生看着还没他大,兜里能有几个子?

    但他还是立刻起身叫来了他大伯,也就是这家店的主厨兼任店长范柄。

    年过半百的男人身量不高,头发已经半白,神色看上去也略显疲惫,但对上他那双锐利的眼睛的人,都会下意识面容一肃。

    岁笙坐在他对面打量这个大叔,范柄也同时在观察她。

    范柄见岁笙坐在没有靠背的长凳上,并没有绷直后背面露一丝紧张,只是随意的但不弓背的坐在那,等待他开口介绍这家店铺的情况,心里对这个年轻人多了几分考量。

    范柄也不卖关子,直接了当的将店铺的现状交代了干净:

    “店铺上下两层,上面住人,下面开店,面积一样,加起来正好一百平,买下只需要一万,在这个地段买下这么大的店铺,你绝对找不到第二家。”

    岁笙点头:“所以,有什么其他条件?”

    捡漏是不存在的,必然有什么其他苛刻的条件在,不然这么低的价格,哪能等到她来买。

    倒是范柄听她这么说,心里泛出了一丝希望,或许她真的能买下这间饭店:

    “如果你要买下这家店,就必须和我们范家四人签订合同,一年内不能解雇我们任何一人,且一年内只能做餐饮的生意,工资待遇和之前一样。”

    说罢,他递来一份边角发黄,但没有一丝折痕的合同,看得出主人对它十分珍视。

    岁笙双手接过,细细看过上面的条款,也明白了店铺这么优厚的条件,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成功转手。

    这范家叔侄四人竟然在这家店里占着股,也就是店铺每月赚多少,都要分走百分之八。

    百分之五由作为主厨的范柄所有,另外三点分别属于范五三人。

    这样的制度在股份公司中很常见,但只是小门小户的店铺,很少有人能容忍自家的店,却让手下的员工分一杯羹。

    岁笙看着手印和红章下的入股年份和金额,早在十年前,范家就和崔家一起经营着这家饭店。

    按照上面的占股,范家原本该有百分之三十,但因为后面范家子侄投靠,占据了二层的使用权,占股缩减。

    同时在重新签订的合同上,崔家一方的合伙人也换了名字,岁笙看着有些眼熟的名字,一时有些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范柄几人见岁笙看过合同,并没有像之前的那些人一样面色大变,甚至当场走人。

    她反而问起了合同上的细节,还提出喜欢川菜麻辣的口味,想让他们露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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