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那左十七都在床上躺着了,还要怎么阻碍?” 左鸿堂听到这里,瞬间明白了过来,然后他顿时大怒:“发作那畜生是我左家私事,这个就不劳余爷您挂心了吧?” “左老爷如何发作子侄,那委实不归小人管。不过眼下这份文书,可就是小人该管了。” 余本德说到这里,缓缓从怀中掏出一份契书,放在了桌面上。 第347节 开港(十三) 左鸿堂拿起桌上那张契书定睛一看后,这次他是真地动怒了:“余爷,这墨迹未干的东西,须做不得数!” 纸上的内容很简单:左十七同意和租栈换地的意向性协议,外带手印。 余本德这时笑吟吟地问道:“老爷,这白纸黑字的,手印都按了,怎能做不得数?” 左鸿堂狠狠地将纸页拍在了桌面上:“这狗屁玩意又不是地契,无族内公议,私下买卖田土,自然做不得数。那十七迟早是要上家法打死在祠堂的……余爷,你捞过界了!” …… 从这一刻起,族权和皇权就对上了。 中国传统社会是“皇权、教权、族权”三权并存的社会结构。 皇权行使得是国家层面的政治权力,族权行使得是地方自治的权力。皇权只到县一级,所谓“皇权不下县”说得就是这个。 县以下的乡镇、村庄都是宗族、民俗自治,只有牵连到法律与国家公共事务时,皇权才能伸延到乡镇及村庄。 然后呢,因为人们都遵循传统文化,所以整个社会的教化、是非曲直与道德评判,就可以由掌握了文化的教权来完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就这样形成了。 于是今天这张泛着黄色的,薄薄地契约被扔在桌上的那一刻,代表着皇权的余本德就等于和代表着族权的左鸿堂就正式交锋了。 从理论上讲,这张契约代表得其实是个模糊地带:双方都有理。 对于“皇权不下县”的明代宗族来说,左十七的一切,包括他的财产和那条命在内,族中都有权利私下解决掉——几千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民不举官不究”,宗族用家法杀人是理直气壮的,根本不需要给官府报备,更遑论那点田亩了。 这就是左鸿堂攻击余本德“捞过界”的原因:余书办打破了双方之间的传统默契。 而之所以一开始没有下狠手解决掉左十七,说白了还是因为左家的元老议会对这件事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将左十七的地契交由老成的兄嫂保管,在他们看来就已经足够,没必要再灭口。 毕竟真要杀人的话,那也是要理由的,人家只是卖地未遂而已,又不是睡了嫂子杀了人。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