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自己说,爱人不过是因为长久分离而移情别恋,或者别人对爱人很好,因此她们两个走到了一起。 如果事情只是停留在这里,情情爱爱之间的界限还算分明。 因为一个喜欢女人的女人是绝不可能爱上一个男人的。 除非这个女人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一开始目的就是恶心的,想要安慰自己,保护自己,而全然不顾他人的想法。 可是如果这身体的主人一点儿也不在乎他人的想法,就不可能和婉婉见面,甚至一步比一步更近。 那么这个人从根本上是矛盾的,是不应该存在的,是虚假的欺骗造成的。 假设那具身体本来是,既可以喜欢男的,也可以喜欢女的,那不论是从世俗出发还是法律与伦理道德,那身体都不该喜欢同性。 因为压力太大,不在伦理范围,不在道德范围,不在法律范围,也不在规矩范围,更不在大众理解范围之内。 当初能和婉婉在一起,后来却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这只会让这身体变得更加恶心。 假如那具身体没有怀孕,还可以说只是和男人结婚,不过是要顺从世俗的观念,为了避免压力,可以理解。 可是那身体还怀孕。 那就是恶心加上恶心。 假如是故事的女主角掌控着身体,是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因为这人不舍得那样伤害婉婉的心。 假如那身体里的主人还是曾经和婉婉生死与共的人,是绝不会做这种恶心加上恶心的见了鬼的事情的。 第一层恶心,是因为这身体曾经和婉婉在一起,婉婉是一个多好的人啊,现在身体却选择了那样一个男人。 世上无论什么人都比不过婉婉。 就像天天吃了山珍海味,又能吃清粥小菜,却突然落到只能生啃树皮泥土的地步,是绝过不下去的。 那身体过下去了只能说明一件事,身体里的人早就不是当初那个人了。 向下的自由,绝对不是自由。 第二层恶心是因为那身体和婉婉在一起都没有结婚,可是和一个男人结婚了。 婉婉比世界上的所有人都好千倍万倍。 不能和婉婉结婚是因为配不上。 但不代表和随便挑出来的一个男的结婚,就是找不到婉婉之后应该做的。 找不到婉婉居然找了一个男人结婚,这简直是垃圾桶里的苍蝇。 第三层恶心是那身体说找了婉婉许多年,可是婉婉就在旁边居然找不到,甚至有闲心和别人结婚生孩子。 难道找人只是在嘴上说说吗? 难道从前那些事情都是不曾发生过吗?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