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白麝香也说不准。 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只是单纯很像。 不论是什么,它都及其迷人,令我沉沦至今日。我总是在幻想,也许在那个有点孤独的深夜,曾有人乘坐银河列车在我身旁经过。于是那个深夜,我冲动地购买了一张回到祖国的机票。 也依旧是那个深夜,我意识到我已经不适合在巴黎停留了。 这座城市并不是我所爱的,也全然不会接受我,我是它的外来者,终究无法在此刻安息停泊。旁人总是会疑惑我为何没有在巴黎留下,可只有我知道我只深爱我的故乡。 严格来说,我并非昆明人,可因为母亲的原因,我也将它视作了第二故乡。我当然爱它。 我曾在昆明接受了学生时代的大部分教育。二中的街上有我喜欢的辣子拌脆青芒,每年圆通山上的樱花我都会为它拍照。等到四月底蓝花楹就会开了,我也会以它的落花为材料,创作一支属于昆明蓝花楹的香水。 母亲在时,总是喜欢去斗南花市挑一株新鲜的郁金香。于是我便在她的小花园里种满了郁金香。 裴歌停下笔,抬头看向林舟。 他想,也许这才是留下的意义所在。他望着林舟,另起一页,笔尖沙沙作响,终于完成了“东京之水”的创想配方。也许相似,也许只是个失败品,裴歌并不是很在意这些。 总有比那些更为重要的东西。 裴歌专心加热固体凝香体,看着它逐渐变成了液体。他将橙黄色的原液稀释,不断重复、不知疲倦地用滴管装入玻璃瓶。 这样的操作他重复过成千上万次,无数次的重复积累,构成了如今的他。 青年每加一次液体,就将精密电子称清零,如此反复。 最终再以乙醇补满,裴歌拧上瓶盖,在透明的玻璃瓶身粘上白色标签。 青年望着瓶身,用钢笔在标签上珍重写下一段简短的话:“林舟调:东京之水”。 这瓶香水,既不会出现在市场之上,也不会再诞生第二瓶。 裴歌垂下眼,温柔地笑了。青年白皙的指尖抚过玻璃瓶口,将它小心地放进了盒子里。 “诶诶!怎么这就收起来了!” 林舟抗议,他可是一直都没有出声打扰裴歌,然后就看着青年把写有他名字的香水,仔细收进了黑色天鹅绒小盒子里,也不给他闻一下。 “这是我的宝贝,”裴歌得意哼哼,“想闻么?求我啊。就说,先生拜托拜托,求求你啦。” 林舟朝他翻了个白眼。 越是熟悉,就越发现当初对裴歌印象里的那些正面夸赞,其实都不准确。 温柔么?也确实温柔。 骄傲么?似乎没有比他还要傲慢的omega了。这个家伙越是夸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