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燕人,和你们高卑人一样,都绝对不会手软的。”朱隶说。 原来,今晚上围城,并且做出攻城的趋势,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敌军的注意力,并且,让守城的敌军一整晚感到精神紧张。紧张的神经,能造成身体上最大的疲惫,恐怕到了白天,这些叛贼,反而会容易疏忽了防备,一直只是想,对方只会在晚上再来袭击。 兵不厌诈。是要周全谋划。 回到城内的闻习元,看着呼延赞跟随在后面走进他屋里,不悦地皱了下眉头:“呼延将军,还有事要说吗?” “没有。只是末将看着闻大人这个屋里,貌似比我那屋里好。”呼延赞打量这大屋里四处的环境说。 那还用说。这屋子,是紫阳城内巡抚大人的家,能不好? 巡抚一家,已经在之前紫阳城被叛贼攻破大门那天,一块儿被他闻习元下令杀了。 “不怕闹鬼吗?”呼延赞直接坐在了厅堂里那把昂贵的梨花木太师椅里,恣意地拍着扶手。 闻习元一边诅咒东胡人野蛮不知道礼节,只会烧杀抢夺,全身肮脏无比,另一方面,却是不太敢对呼延赞直接发脾气。 两个人这样僵持着,屋外呼呼的一道冷风,似乎一股儿要把门撕裂开一样直接扇开了门。这让屋里的两个人同时受到了惊吓。 闻习元是惊魂未定,一张脸都是白的。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