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公众人物的身份,迟早会让她曝光在大众视野下。如今的他,还没有能力彻底保护好她。而她,也不足以面对这些。 陪伴一生这样的承诺,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开始。他无法接受,也不敢涉猎,她的人生哪怕是有万分之一的意外都是他所不欲见的。 如果她父母健在,如果她没有经历过亲人接二连三去世,如果她不曾被关在小屋子里,如果她从不曾以这样尴尬的身份踏进他的世界,如今的他只会强势掠夺。 就是因为知道她的敏感,她的脆弱,她的偏执,他才如此强势的自己决定方向。 这么隐忍,只是想再等她长大些,再长大些,能够和他站在一起面对所有了,那个时候…… 有什么比你不喜欢她更艰难的问题? 有。 更艰难的,是替她做出选择。 ☆、第73章 第七十三章 闻歌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她被辛姨推醒时,阳光大盛,已不知几时。 她刚坐直身体,就感觉浑身酸疼得像是被人碾压过一样。她揉了揉被压出淡淡红痕的手臂,还有些迷茫地四顾着寻找温时迁的身影:“小姑呢?” “你再睡下去啊,婚礼都要结束了。”辛姨轻推了她一把,回头扫见柜子上放着的已经凉透了的牛奶,利落地挥手直接扫进了垃圾桶里。 闻歌“诶”了一声,伸出手想接,那纸盒擦着她的指尖而过:“为什么扔掉了?” “冷了还喝什么?”辛姨推搡着她起来:“去洗把脸,找安然再给你上一次妆,再过半小时你姑丈就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闻歌看着那纸盒牛奶,总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事。她皱眉寻思着,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就被辛姨挽住手臂拉了出去。 很多事情也许都是有预示的吧,就像是那纸盒牛奶……明明就在眼前,可就是这样,不经意的丢弃,错过。 不是合适的时间里,所有对的事,也会变成错的吧? 总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闻歌觉得这投胎仪式实在是繁琐又麻烦。可即使麻烦,依然还是挡不住她对婚礼的期待和憧憬。 傅衍把人接到了酒店之后,便先去宴客了。原本婚礼仪式设在酒店的后花园里举行,可接连几天的阴天雷雨,只能选择在室内举行。 闻歌被辛姨支去拿捧花,刚才温时迁从车上下来时不小心遗落在了车上。她刚拿回捧花,撑着伞走到酒店的后门口,便看见后门处唯一的一个路口缓缓地停下来一辆车。 车型很眼熟…… 她脚步一顿,站在原地看过去。 刚站定,眼角余光一闪,便看见偏门处一道熟悉的人影掠过。温少远边走边撑起伞,靠近车后座几步远时停住脚步,微微倾身拉开了车门。 不知道站在偏门等了多久,肩上被雨水打湿,比整件礼服都要深的墨色铺陈开来,带着淡淡的湿意。 从车后座迈出一只穿着高跟鞋的女人的脚,随即,便是穿着浅紫色礼服的一个女人车上走下来。是闻歌从未见过的陌生面孔,五官清秀耐看,一身皮肤雪白,扬着笑容脸颊上还有个小酒窝。 她扶住温少远的手臂,笑盈盈地看了他一眼,微微凑近,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原本还面无表情的温少远也配合地勾了勾唇角,站直了身体。 另一侧的车门被司机打开,白薇撑着伞走出来,低头轻抚了一下裙角,一抬起头,就看到了站在车头斜对角的闻歌。 白薇顺着她的目光看向温少远和陈婉,立即了然。 她从车尾绕过来,淡淡地瞥了眼站在那,连雨水打湿了手臂都不知道的闻歌,示意温少远看过去:“那不是闻歌吗?” 温少远循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看见闻歌抱着捧花,低头匆匆地走过去,几步推开后门走了进去。 他收回视线,一颔首,示意:“我们走吧。” 陈婉只看见了一个背影,见温少远久久盯着那个方向,对她口中的“闻歌”好奇起来:“她是谁?” “是温总的侄女,很聪明也很漂亮。”白薇笑了笑,走到另一侧挽住陈婉的手,雨伞微倾,三言两语就带过了这个话题:“这次回来停留几天?” 陈婉和温少远不过是在酒店代言时合作过一次,并算不上很熟。倒是和温时迁的关系还不错,这次走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