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了一项新政策《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 改造的具体方式有两种: 一是国家经租,即“由国家进行统一租赁、统一分配使用和修缮维护,并根据不同对象,给房主以合理利润”。 二是公私合营,即对“原有的私营房产公司和某些大的房屋占有者,可以组织统一的公私合营房产公司,进行公私合营”。 两种方式当中,国家经租是绝对主流。 国家经租,不仅仅意味着房主丧失了经营自主权,还意味着房主同时也丧失了房屋所有权——按相关规定,“凡是由国家经租的房屋,房主只能领取固定租金,不能收回已由国家经租的房屋”。 也就是说,国家经租只不过是将城市私有房强制收归国有但又回避国有化这个称谓的手段。 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业主死后,经租房屋不能允许他的家属继承。 现在大部分的房子其实只有房产执照,并没有土地证,土地是属于国家的。 吴大婶跟她解释,“不过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卖给其他儿子。而是你买下一套房子,然后交由国家经租,到时候就可以让你其他的儿子过来租赁。户口也可以顺势落到上面。” 国家规定国家经租的房子可以落户,但是需要随租人申请。 “像你这样为国家作贡献的房主是享有户口优先分配权的。” 钱淑兰嘴角抽抽,照这个说法,这房子只能落户,根本不属于她的,哦,对了她还可领到房租。 “就不能两全吗?”钱淑兰有些挣扎,花这么大的价钱买房子,却不属于自己,咋这么憋屈呢。 吴大婶摇了摇头。 钱淑兰想了想道,“不如这样吧。你帮我找三套,一套是按照你说的可以用来经营国家经租的。两套就是我们自家作为落脚点。我家儿子多,我得给他们每人买一套房子。” 她不可能让自家的房子里有外人住进去,那样稍不注意就会被人盯上。所以只能分开来买。 一套专门用来迁户口,一套是正国的,另一套就是作为他们家的落脚点了。 吴大婶点了点头,“现在咱们国家规定,改造起点以下的土地面积是五十平。只要超过这个面积必须交由国家改造。这项政策下来之后,咱们县大部分的大房子都改造过了。只有一小部分因为大跃进的事情耽误下来。等大跃进取得圆满成功之后,上面肯定还要再进行的。所以你们现在买也是赶巧了,等再过两年想买也买不到了。” 钱淑兰对这个说法倒也认同,据她所知那些公私合营的企业后来全部变成国有企业,更不用说这些大面积的土地了。 而后他们又看了三家。 第一套面积大,大概有一百平,建国前盖的青砖青瓦的平房,房顶已经长满了草,已经有了斑驳的痕迹。家具都是用了十几年的。 这套房子价格并不高。三百块钱和两百斤粮食。 一套是面积只有四十二平,房子很小也很破,是泥草房,歪歪扭扭像要倒的样子。这房子真不能住人,钱淑兰打算买下来之后,等不忙的时候过来重新盖。 价格倒也不贵,一百块钱和一百斤粮食。 最后一套是面积有五十平,卡在线上,刚刚好,房子很新,红砖红瓦,还用水泥抹墙。地上铺着一层青砖。房屋的摆设也非常不错,古朴雅致,一看就是家境非常不错的人家。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