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微笑:“看来还会有下一次。” “不会再有了!” 底气却很虚…… —— 半个小时的功夫,车子辗转在一家地下pub门前停下。 pub的门脸不大,却顶着一个巨大的霓虹灯招牌,古朴而老旧的墙壁被雨水洗刷的有些斑驳,整体看上去很有披头士年代的风格。 隋心不明所以的跟着钟铭一路下楼,楼梯的墙壁没有经过粉刷,砖头露在外面,脚下踩着的木质楼梯也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拐弯时显得有些拥挤。 直到踩下最后一节台阶,视线豁然开朗。 灯光昏暗的pub里错落有致的摆放着十几套桌椅,脚下踩着旱冰鞋的服务生,穿梭在摆放着各种洋酒的吧台和拥挤的小通道中。几乎所有位子都坐满了,而且华人居多。 隋心好奇的睁大眼,环顾四周,见五彩壁灯映照着的墙壁上挂着不同年代的照片,有彩色的,有黑白的,大部分都是七、八十年代流行大喇叭牛仔裤、大垫肩和蓬蓬头时留下的。 再转头一看,钟铭不知何时靠在吧台边,和老板正在交谈,很熟的样子。 然后,就见钟铭回过身,对她指了指角落的那套桌椅。 隋心走过去坐下,这才看到桌上摆放着留座的牌子。 钟铭扫了她一眼:“你要是想吃甜筒,这里有更纯的。超市里也可以买到韭菜和肉馅。你喜欢吃泡面,这里也有出前一丁。” “既然这里什么都有,你怎么还说北京好?莫非,是北京的姑娘比较好?” 话一说完,隋心故作镇定的就别开脸,双颊微热。 钟铭侧首看她,湿漉漉的头发贴在白皙的面颊两侧,昏黄的灯光笼罩在那张小脸上,显得细致而柔软。 “那要看和谁比。” 隋心往嘴里塞了一口蔬菜:“也是,不管在哪儿,都有带的出门的,和丢人现眼的……” 话说了一半,尾音就消失在脸颊旁突然多出的温热触感里。 隋心下意识的捂住脸,脸上的温度又扬了几分。 钟铭指尖在空中停了一秒,便继续着方才没完成的动作,将她鬓角的散发别到耳后。 “头发乱了。” 隋心胡乱捋着头发。 钟铭突然说:“找女朋友是找给自己看的。所以丢人现眼那些,也不该让别人来界定。” “那如果你自己也觉得她很拿不出手呢?分手,还是……” 钟铭看了她一眼,眼神沉静如水:“应该会教好的。” 然后将切好的牛肉,一块块拨到她盘子里:“来,趁热吃。” —— 隋心将最后一口牛肉塞进嘴里时,场内的灯光一下子全暗了下来,与此同时舞台那边却亮起一束光。 没有贝斯手和吉他手,只有一套像是历经了风霜的架子鼓。 台下发出一阵阵欢呼声,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口哨声,转瞬间就见一个身材修长高挑的男人走上台,穿着庞克风的皮衣,搭配着蹭着磨白的牛仔裤。 然后,就见男人拿起麦克风,笑着露出一口白牙:“第一首歌,yesterday.” 没有音乐伴奏,也不见鼓手,男人很快清唱起来,声音低沉和煦,透着沧桑和不羁,微卷的流海柔顺的贴着额头,若隐若现那双多情的眼。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