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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婵九拍手笑。

    她接过鸡,找准了鸡大腿,刚满是幸福地“啊呜”一口咬下去,突然一道剑光闪过,鸡大腿还在她嘴里,但鸡身子已经扑通掉在了地下。

    婵九嘴被堵着,所以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

    她连忙望向身旁的寒山,可上一秒钟还在的人,这一秒已经不见了。

    她依旧叼着鸡大腿,滴溜溜乱转,满地寻找鸡身子。

    刚烤好的鸡身子滚落在不远处的枯叶上,沾了一点儿灰,她赶忙捡起来掸灰。接着又跑回原处,把被寒山扔在火里的另一只鸡也拿出来,免得烤焦了。

    比起她的手忙脚乱,寒山那边,则是剑光飞舞,从树林里一直打到了树林外。

    “又是你。”寒山追出树林,“你是知道剑仙之间不能互相察觉气息,所以暗中窥伺,屡次偷袭么?”

    对方躲着不现身,操作两道剑光朝着寒山的面门劈来。寒山纵身避开,寻找放剑之人。

    寒山找到了他。

    十多丈外的柏树后,黯淡的星光下,站着一个瘦小佝偻的男人。他灰衣灰袍,也和寒山一般戴着斗笠,只是他的斗笠下面挂着一层黑纱,弄得好似大户人家女眷出门。

    寒山说:“你一个剑仙,何必藏头缩尾?”

    那人收了剑,桀桀地笑了,声音刺耳:“谁说我是剑仙?”

    对方掀开斗笠,露出一双血红的眼睛,在暗夜里熠熠生光。

    寒山愣住了。

    红色眼睛,是因为他们采食人血,维持自身功力运转,补充修行的损耗,就好像婵九需要人的精气来充实内丹一样。

    苍白皮肤,是因为他们潜心苦修,除了偶尔夜晚外出捕猎凡人外,往往数十年不见日光。

    瘦小佝偻,那是天谴,残忍好杀、食肉喝血者,自有他的恶报。

    他们也曾经是剑仙,但为了突破剑仙修炼进阶的异常缓慢和困难重重,便逆天行事,自绝善念,为天地所不容。即使原本是天仙般的美人,一旦堕入魔道,最终也会变得面目狰狞。

    对方那张脸人不人鬼不鬼,寒山的脸色也顿时变得极为难看,仙魔大战的种种情形一瞬间全涌进了他的脑袋。

    那些生灵涂炭,遍地烽火,尸骨如山,易子而食的惨剧,那些路边饿殍无人收尸,任由秃鹫野狗啃食的的景象,是寒山记忆中最不愿回顾,宁愿从未经历的一部分。

    但仙魔大战中最糟糕的永远不是仙,甚至也不是魔,而是窥测到天机,趁乱挑起战争的人。

    西岐的文王,新朝的王莽,三国的诸侯,仙魔隔个二三百年总要打一场,难免影响到凡间,于是志向远大的聪明人趁机发难。有时候也会反过来,有志之人决心当个中原皇帝玩玩,于是准备各种贡品,想好各种说辞,许诺各种好处,拜上魔那一方。

    ——拜仙人家自然是不理的。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寒山仿佛听到了无数生灵的凄厉哀嚎,额头上渗出点点冷汗,握紧了手中长剑。

    红眼人怪笑着问:“怎么?见到我很不高兴?哦,也难怪,玉清那个老糊涂曾经说过,这世上已经没有剑魔啦!”

    所谓的仙魔大战,并不是剑仙打妖魔,而是剑仙对阵剑魔。

    妖魔并不少见。妖修行有小成之后,如果害死了凡人,吃了他的血肉,便堕为妖魔,这四方出世的妖怪,倒有九成是妖魔。

    妖魔都是爱打小算盘的趋利分子,平常作恶高兴,挑拨高兴,坐山观虎斗高兴,但从不高兴参与打仗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剑仙,剑魔,就好像一枚铜钱的正反两面,都是练剑,都是修行,只不过道路殊途。

    二者差别之大,连昆仑山上最年轻的紫砂小师妹都能一口气说出个七七八八。但是论修行速度,两者只有一个差别,那就是剑魔修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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