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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校尉,因为步兵校尉官署的酒特别好。司马昭当然立马批准,阮籍也因此而被称为“阮步兵”。

    比阮籍更像酒鬼的则是刘伶。他常常让仆人扛着锄头跟在身后,自己带一壶酒坐在鹿车上边走边喝,并对那仆人说:我醉死在哪里,就把我埋在哪里。

    辛弃疾词“醉后何妨死便埋”,说的就是刘伶。

    实在看不下去的刘太太便劝他戒酒。

    刘伶说:很好!不过我管不住自己,得请神帮忙。

    太太也只好备酒备肉祭神。

    刘伶却跪下来祷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命。一饮一斛(读如胡,十斗),五斗去病。女人的话,怎么能听?于是趁机大吃大喝,直到烂醉如泥。

    酒鬼总是能找到说法的,刘伶也一样。

    这让人想起了刘昶(读如厂,刘昶字公荣),此公的特点是跟什么人都能在一起喝酒。他的说法是:遇到比我强的,不能不跟他喝。遇到比我差的,不好意思不喝。如果遇到跟我差不多的,那就更得喝了。

    不过,阮籍和王戎却另有说法。他们说:遇到比公荣强的,不能不跟他喝。遇到比公荣差的,也不好意思不喝。只有遇到公荣本人,可以不跟他喝。结果,在阮籍和王戎那里,刘昶一杯酒都喝不上,但谈笑风生如旧。

    刘伶和刘昶这样的,大约是纯粹的爱酒,阮籍的酗酒则恐怕另有原因。一个可供参考的史实是:司马昭想跟阮籍联姻,阮籍却连续大醉两个月,此事只好作罢。

    于是,到司马昭加九锡,需要有人写劝进表时,阮籍便故伎重演。可惜这回大家都不放过他,阮籍被叫醒后也马上就一气呵成,写了一篇文词清壮的锦绣文章。众人看过以后,都说是神来之笔。

    如此神笔,恐怕是早有准备的吧?也许,阮籍的打算是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去,酒也就醒了。他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真把脑袋变成酒壶。婚姻是私事,司马昭也不好意思硬来。加九锡是公务,阮籍岂敢搪塞?

    这样看,他其实从来就没真醉过。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司马昭也给了阮籍最大限度的宽容甚至袒护。阮籍在居丧期间饮酒吃肉被人弹劾,司马昭却替他辩解说:你看他悲痛得都没有人形了,为什么不能跟他分忧?身体有病而饮酒,是符合礼制的嘛!

    然而阮籍哪里是身体有病?他的病在心里。实际上阮籍跟嵇康一样,对司马昭他们借礼教之名行谋篡之实是心怀不满的,对那些礼俗之士也极为蔑视。因此,阮籍也会像孔融那样口出狂言,甚至故作惊人之语。

    有一次,阮籍说:杀父可以,杀母不行。

    众人大惊。

    司马昭也说:弑父乃滔天大罪,怎么可以?

    阮籍却解释说:比如动物,都是只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的。所以,弑父是行同禽兽,杀母是禽兽不如。

    众人又都叹服。

    阮籍这样说话,并不奇怪。事实上,从东汉末年到东晋末年,礼教几乎成为虚伪的代名词。比如桓温的小儿子桓玄,最后是篡位了的,然而他在公众面前的表现却是大孝子。有一次,一位客人在席间要求温酒,桓玄竟痛哭流涕起来,因为“温”是他亡父的名字,提都提不得。

    难怪阮籍要故意跟礼教唱反调。他家附近酒店的老板娘很有姿色,阮籍和王戎便常常去店里买酒,喝醉了就睡在那女人身旁。对此,店主人曾大为起疑。但经过细心观察,却发现阮籍一点邪念都没有,也就释然。

    所谓“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就是这样的吧?

    一个有着赤子之心的人可能活得很快乐,也可能会很痛苦。因为成年人不可能真是小孩子,所谓“像孩子”不过是率性和率真。阮籍就是这样。据说他会青白眼,遇到欣赏的人用青眼看,不喜欢的就给他白眼。嵇康和哥哥嵇喜在阮籍那里,享受到的就是这两种不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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