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寺是故人踏月来

第94节


们都知道,这位年家姐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姑娘,不止模样俊俏,脾气禀性更是让人赞不绝口,谁若是娶了她指定错不了。

    后院的女人们没有把她当成假想敌,即使她再漂亮讨喜风评胜过自己,却谁也不曾为难过她这个寄居的外姓女孩,即使没有人告诉过她们这位女孩是何来历。她们都有女人天生的敏锐嗅觉,全都清楚地看懂她对胤禛的仰慕,却已经聪明得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再没人肯做那明知会挨打的出头鸟。

    我不知道胤禛懂不懂她的心思,至少在我看来,她虽含蓄却也从不放弃任何与他对视的机会。在未得到他的回应时,她更是隐得迅速而自然,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

    在这座府里,他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生活,给她简单快乐的日子,却从未有任何逾矩的表现。我矛盾得发现自己竟然有些失望,许是突然又回到了安逸的生活,自己找不痛快吧。我无聊地对自己,也许胤禛也还记得曾经的那个女孩,与弘晖同龄一起玩兔子时的样子,她得能做他的女儿了,怎么下得了手。

    京城才有了丝凉爽的秋意,康熙便回来了,像是出发时一样,身体不错心情不错。胤禛又开始按时上朝下朝的两一线生活,偶尔胤祥与他一起回府,兄弟二人也只是坐在凉亭下对弈聊天,很少再谈起朝堂政事。

    我们仍是住在未有名的亲王府,似乎这里虽,远比不上园子的宽阔美丽,却是我们最熟悉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也许,因为这里有他。

    九月底,陪伴我生活了十年的四毛也走完了属于它的狗生旅程,这只曾经给我给弘晖带来无限快乐的狗,安静地去了,在弘晚的怀里闭上不再乌黑的眼睛。红挽靠在弟弟肩上,纤细的手指不停抚摸着它逐渐僵硬冰冷的身体,即使白色的长毛仍是光洁如昔,却怎么也无法再用粉色的舌头去舔她的温热指尖。

    乌咪偎在四毛身上,不停地舔着它的毛发,我模糊地看着,有些分不清楚那到底是一只猫和一只狗,还是我的两个家人。也许在人类的世界里,今后的乌咪,就变成了孤家寡人,少了相依为命的亲人吧。

    弘晚就像当年的弘晖,蹲在胤禛身旁将四毛埋在花园的土里。他不会像弘晖一样念往生咒,也不掉眼泪,却让我看到他眼睛里像是失去亲人一样的伤痛。

    没隔几天,胤禛和胤祥抱了一对狗回来,送到红挽姐弟怀里。两个孩子愣愣地抱着,许久才对着那兄弟二人笑了笑,安静地抱着属于自己的新宠物回了房。他们已经长大了,很难再像时候那样快速地忘却伤痛,却体贴地明白这是父亲和叔叔的心意,会努力的微笑。

    我的房里只剩下乌咪,常常四爪朝天地仰躺在窗口下的软榻上晒太阳,懒洋洋地享受。也许,它还再能多活几年吧,猫的寿命总是比狗要长一些。我越来越怕这种生命的规律或是无常,生离死别,哪个都让人难以接受。

    十月初,又到风雪季节,京城仍是寒凉,我们接到了来自康熙的恩旨。

    胤祉被赐名为和硕诚亲王,胤祺是和硕恒亲王,还有胤佑的多罗淳郡王,以及胤誐的多罗敦郡王。而胤禛,如我所知,和硕雍亲王。

    我们的府门上终于换了崭新的匾额,名副其实的——雍亲王府。

    还有那座距离畅春园很近的园子,也有了她的名字。康熙把它正式赐给了他的四儿子,并以胤禛的法号圆明居士命名,成为了后世名冠中外的圆明园。

    我觉得康熙应该很喜欢胤禛,至少懂他,或是期许。

    只是不知,在这样无上的恩宠下会掩盖什么样的波澜,在这个看似平和的年月。

    ☆、145.不争之争3

    胤禛捏着手里的字条静默地看着,我几乎以为他石化的时候,他才抬起头看向我。

    其实,我写的是个“庸”,只同音并未同字。

    我也怕啊,怕被当成妖孽……全仙儿这个职业,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尤其还没有卦钱,更要懂得庸的道理,才能保证命长存。

    庸,平常也。

    中庸之道,是孔夫子眼中的最高道德标准。教人执中守正、折中致和、因时制宜,坚持中庸之道,要慎独自修、忠恕宽容、至诚尽性。

    关于中庸,我并未仔细研究过,只是当年爱看漫画,抱着蔡志忠的《中庸》看过两回,又照着画了几篇,如此而已。好在,我记住了。

    其实在我的思想里这种人生的大道理,都该在实践中习得,哪怕摔了跤再明白,才会记得更牢,而非来自书本文字的教诲。我相信伟大领袖毛爷爷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至于康熙赐给胤禛的雍字,和也。是否他也是因为太过了解这个儿子的脾气禀性,所以在暗示提醒,或是赞他已经先一步做到?

m.zgxxH.oRG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页 寺是故人踏月来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