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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这个时代的女大夫不是没有,但很少,有也大多是社会底层之人,大家的小姐虽然没有夸张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也很注重自身羽毛,这可关乎着能否寻个好夫家。

    而这或许是每个女人的终极,抑或者是唯一目标。

    像宝春这样与人苟合,未婚生子,简直就是这个时代女性的耻辱,放荡形骸的败类。

    宝春打断她,“你见过穷得快没饭吃的将军小姐?你见过要靠仆人养的主子?这几年来,你们不离不弃,我和儿子已经很感激不尽了。”

    “小姐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是孤儿,跟小姐一块长大,小姐在哪儿,哪儿就是家,离开小姐,我能去那儿?”

    “将军爹都不管我了,我是哪门子的将军小姐,我能比你高贵到那里去?”

    “慧真大师都说了,小姐可是大富大贵的命。”

    “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那儿,这就是大富大贵?”宝春转头,看向街道尽头,“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名誉可言了,不过,这倒也好,反而没有了这方面的负担,再坏能坏得过现在。”

    所以说,从其他角度考量,事情不总也是坏的,破罐子破摔,也不尽是堕落,“当下,最主要的就是小酒的病,病的棘手你也了解,不管是寻医还是问药,都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支撑,其他的那些虚头巴脑我也顾不上,也没办法顾,不允许顾,因为,我们首先要活着才行。”

    兰香的眼眶湿润了,虽觉那里不妥,可却找不出反驳的话来。

    小酒视线一直盯着大黄,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两人的对话。

    路过一家书铺,宝春拐了进去,问那老板有没给孩子启蒙的书。

    书铺老先生给找了厚厚一摞,“全都在这儿。”

    宝春大致翻了一遍,越翻,眉头皱的越紧。

    那老先生看到便问了,“夫人觉得这些书难度不够?”

    宝春撇嘴了,还不够,晦涩再加上密密麻麻的繁体字,连她都够呛,可又不能明说,小宝春可是熟读很多书籍的,便随便找了个借口,买了一些宣纸笔墨离开了,还是回家自己编书给儿子启蒙吧,至于那些晦涩的古文和繁体字,等她自己先弄懂再说。

    第九章 母子间的生死隔阂!

    身上有钱了,底气就足了,不但给大黄买了猪头,还买了一些肉类,几只鸡,又给熊孩子添了一些衣物。

    其实,之前的宝春已经二十八了,结婚生孩子早就提上了日程,若不是被她撞破穿了过来,今年底怀孩子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孩子,没有一个女性不期盼的,这是老天赋予每个女性特有的母爱,天性使然。

    她曾想自己若有了孩子,她要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小孩。

    意外降临,让她有了一个儿子,可这个孩子却跟快乐幸福完全不沾边,生命都没有保障。

    说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

    回到家,听说她要去看诊,马叔自然很反对,可现在的小姐有主见的很,岂是能劝得了的,况且,她做的也没错,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小少爷,索性,他寸步不离跟着保护就是了。

    晚上,宝春亲自下厨烧了一大锅的土豆烧鸡块,一家人吃的心满意足,兰香一个劲称赞小姐的手艺比她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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