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班主颇为烦躁:“唱!为什么不唱?我打听了,尸骨起码埋了七八年,陈年旧案,难查着呢。况且,跟我们戏班儿又没关系。不唱戏就没饭吃,都好好儿练,明晚就唱新戏,逢春的脚行不行?不行的话让钟文上!” 先是杨家庄,紧接着又是石竹镇,接连遭遇这种晦气事,李班主窝了一肚子火。 这会儿他口气强硬,根本不给叶落秋反驳的机会。 叶落秋眉头紧皱,望向面貌英武的男子:“你怎么样?” 男子便是唱小生的逢春,他活动着脚腕,苦笑:“大不了舍命陪君子。” 逢春的脚崴的不是很严重,起码看上去没有肿胀,可能是扯到了脚筋,一旦走动就隐隐作痛。先前擦了药油,还被叶落秋指使小徒弟狠狠给揉了一回,好好儿修养几天就回痊愈。 但是现在,李班主不愿意给他时间。 叶落秋的脾气他深知,钟文底子太薄儿,叶落秋绝对不会同意跟钟文搭新戏,只能他忍痛上台。反正也没什么大碍,一点小痛,忍着也就过去了。 叶落秋在他脚上扫了一眼:“你心里有数就行。” 在两人几步外,蓝衣少年咬了咬唇,很是黯然。 “喏,那个穿蓝衣的,他就是钟文。”更远的屋檐底下,李月儿指着戏班子里的人挨个儿给陈十六介绍:“钟文嗓子还成,也很勤奋,但他入行的时间不长,天份上也差那么一点儿。这也没办法,照我爹说的,我们戏班儿有逢春大哥,留钟文,就是为预防万一有个替补。偏生叶大哥要求很严,说钟文还差火候,登台可以,但不能唱主角儿。” 陈十六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 他打着听戏的旗号来的,李班主跟他爱听戏,并没起疑。不过,偶尔会有点担忧。别看李月儿做男孩儿打扮,到底是个小姑娘,十二岁的年纪也不小了,若不是母亲早逝无人照看,他也不会带着女儿到处奔波。陈十六又是个颇为俊朗的年轻公子,身份似乎也不一般,李班主就怕女儿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倒不是李班主没想过女儿攀高枝儿,但一没身份,二没容貌,脑子又不是多聪敏,他哪敢把唯一的女儿往高门大户里送?再者说,去做妾做丫鬟,他到底舍不得。 陈十六带了一盒子糕点来,小姑娘挺爱吃。 “你们住的地方发现了尸骨,你一个小姑娘不害怕呀?”陈十六不动声色的进入正题。 “现在不怕,晚上的话……”小姑娘说着,不由自主朝土坑的方向看,弱弱的嗓音很没有说服力:“不怕的,官府都把尸骨收走了。” “这想不到啊,你们每年都要来一两回吧?每回都住在这儿,谁能想到有这种事啊。”陈十六一番话,成功让小姑娘想起某些不好的回忆,他没继续说,转而提及曾家:“对了,你上回说两年前给曾家唱过堂戏,我对曾家太太的病挺好奇,能不能详细给我讲讲?我请你吃十盒点心!” 小姑娘本来就对他挺有好感,哪里会拒绝。 “两年前的事,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跟戏班一起外出。”李月儿的娘在她三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李班主都是将她寄养在亲戚家。他们家并没有特别近的亲戚,李班主寄养女儿也是花了银子的,即便如此,也会遇到很多受委屈的时候。 两年前,李月儿死缠烂打定要跟着戏班,李班主只能把她带上。当时是因着戏班要来石竹镇的曾家,出于让女儿见识见识,也开开心的目的。 李月儿回忆道:“那回我们不是住在老屋,而是住在镇北的曾家。我跟曾家小姐同岁,曾太太让我坐在曾小姐旁边。” “你跟曾太太说话了?”上回只是很粗略的讲了几句,具体细节并不清楚,这一回主要就是确定细节。 “嗯。曾太太脸色很白,很瘦,走路很慢,还要人搀扶,的确像是常年生病的人,但是一点都不像疯子。”说到最后两个字,她的声音很低,又道:“如果不是后来看到的那一幕,我只会认为她是个普通病人。她说话的嗓音非常温柔,脸上总是带着笑,很疼爱曾小姐,我觉得曾小姐真幸福。” 李月儿自小没了娘,自然羡慕别人的娘。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