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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一边腹诽昨天来攻击她的那么多丧尸,一边摸到了一个竹筒,她打开就开始喝里面的血液。

    嗯,因为过了一天,血液都不新鲜了,加上南歌特别饿,她就把七个都喝掉了。

    喝完以后,她满足地摸着自己的肚子,还有点儿惆怅。

    唉,好吃的就这么没有了。

    手下意识的抄在兜里,竟然还摸到了三个晶核。嗯,都是精神系的,她当做是零食,就给含在嘴里了。

    打开车门出去的时候,舌头还在不断拨棱嘴里的三个晶核,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队伍中不少人都起来了,这会儿正在营帐外面的空地上洗漱。

    末世了,大家很是注意节约水资源,洗脸水,都是反复利用的。

    看到南歌,大家还热心地和她打招呼:“南歌,来洗脸!”

    南歌不由得想到自己还跟着厉琛的时候,因为她一点都不脏,每次都觉得洗脸麻烦,可厉琛却还是会督促她。

    那个时候,他可不像是这些人这么热心,他都是很嫌弃的,说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怎么这么不讲卫生。

    南歌在心里轻哼,谁不讲卫生了,我现在就去洗脸去。

    早上,南歌又没和大家一起吃饭,沈琴雅本来见南歌不在,还想给她留着的,谁知道宗皓轩说南歌已经吃过了。

    沈琴雅隐约觉得有点儿什么不太对,也没多问。

    至于被挂念着的南歌,她正在这片森林中散步呢。

    而且,她的感官,发生了一点儿变化。

    之前她只能闻到鲜血的气味,现在却不一样了,鼻尖竟然还充盈着草木香气,和淡淡的泥土味道。

    虽然不是很浓重,也足够让南歌兴奋了。看来她以后找到香水,可以自己先闻闻再用!

    见时间差不多了,她准备回帐篷,刚走了一步,她就察觉到身后猛地有什么掠过,南歌战斗过太多次,身体中已经形成了习惯,她一个闪身,抽刀就砍了过去!

    啪的一声,刚刚攻击她的东西,就被砍成两半,掉到了地上。

    那是一只鹰,体型并不大,死的时候,眼睛还睁着,眼珠通红。

    南歌把刀放回去,不甚在意地歪着头说:“现在的动物怎么都这么凶猛了。”

    对南歌来说,这就是一个小插曲,很快就被她给抛在脑后了。

    第123章 我也很酷

    南歌回去营地的时候,果然大家都已经把晚饭解决了,她远远地感受了一下,直接去找了宗皓轩和辛雨华。

    沈琴雅给他们两个分出了一顶小帐篷,这两天,他们就住在里面。

    没等南歌走近呢,就听辛雨华小声地对宗皓轩说:“宗大哥,我总感觉,他们这一队人的来历并不简单。”

    南歌撇撇嘴,心想,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么,她都看出来了。

    宗皓轩也淡淡地说:“反正去北海也只是权宜之计,先跟着他们吧。”

    辛雨华倒不怎么担心他自己,他主要是害怕南歌的丧尸身份暴露。

    前几天他们赶路的时候,可是谁都不敢亲近的。这回他怎么觉得,宗皓轩对沈琴雅一行人印象还挺好的?

    不光是宗皓轩啊,南歌也挺喜欢沈琴雅的,主要她感觉不到沈琴雅对她的敌意。

    “那只能这样了。”辛雨华轻轻地叹了口气:“走一步算一步吧。”

    宗皓轩想了想今日那些丧尸不要命地往南歌身上冲的样子,神情更凝重。

    如果只有他们两个的话,根本就应付不来这么多丧尸,所以他们需要沈琴雅这一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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