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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我小叔这是干啥啊,唱山歌啊?那你两走错地方了,赶紧买车票去大西北。”

    顾军拍手叫好,“就是就是。”

    “去,小孩崽子知道个啥。”陆建军假装训斥,话音落下马车也已经抵达了东方红村的村口,待马大爷吁的一声把马儿勒住时,陆建军还不等马车停稳,他便跳了下去,步伐矫健的冲到了陆建海的身边,张开双臂抱住了一年未见的弟弟,眼眶湿润道:“还好啊。”

    陆建海鼻子酸了,带着哭腔说:“哥,我一切都好。”

    “弟妹也好?”

    陆建海点头不停,“嗯,也好。”

    “栓子柱子妞儿也好啊?”

    “嗯,孩子们也好。”

    说着说着,两兄弟抱在一起就嚎啕大哭了起来。

    闫宝书和陆向北等人站在后头,看着这样血脉至亲相拥嘘寒问暖的场景,心中既温暖又有点酸酸的,闫宝书不知道为什么陆建军会在城里生活,而陆向北的小叔陆建海却要在东方红村安家落户,虽说不过是半天的路程,可要想时刻探望,还是有些难度的。再加上陆建军平时工作非常忙碌,恐怕他和陆建海之间也有很久没有见过面了。

    “哭啥哭。”先一步整理好情绪的是陆建军,他笑着拍了拍陆建海的后背,“当着孩子面咱两这是干啥呢,丢人不丢人。”

    陆建海满脸泪水却笑的非常开心,随即用衣袖擦了眼泪,干咳两声走了过来,“向南向北,见到小叔还不说话。”

    陆向南笑了,“小叔,你又学俺爸那一套,装腔作势。”

    陆向北上前,冲陆建海鞠了一躬,“小叔,过年好。”

    陆建海叹了口气,“这向南向北也大了,以前才多高啊,现在瞅瞅……”陆建海回过头冲陆建军比划着,“这家伙都比我高了。”

    “他们一天天贼能吃,不长个才怪呢。”

    陆建海微笑着,“倒是向东向西咋没来呢?”

    “矿里过年也忙,他们两个走不开,你大嫂得负责给他们两个做饭,也就没来。”

    陆建海面带遗憾,紧接着就看见了顾军,“哟,这不是老顾家那老幺吗,你啥时候跑城里去了。”

    顾军笑嘻嘻的说:“早去了,只是小叔不知道而已。”

    “你小子一天就淘吧。”说着,陆建海看向了闫宝书,仔细想了想没认出来是谁。

    闫宝书知道自己该出场了,摘了脸上蒙在脸上的脖套上前一步,鞠躬说道:“小叔,我是闫宝书,是向北的好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回来的太晚了,眼瞅着赶不上了就用别的章节替换了一下,看官们勿骂,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了。

    今天这章写的闫宝书有点热血,既然能够重来,闫宝书掌握了现代知识,他可以先一步致富,然后留守家乡,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哪怕外面再好,闫宝书还是希望能够留在这片养育他的黑土地上。

    这就好像现在,资源大部分都在大城市,我们上大学考研考博士,难道不是为了一个好的前程吗?大城市的资源好,所以都想扎堆往大城市去,这次我在小说里给了闫宝书这样一个机会,那就让他留在自己的家乡吧。

    还有就是,过去人们的感情都非常单纯真挚,陆建海和陆建军兄弟的感情,我希望能写的进入大家的心坎里。

    明晚见喽。

    第71章

    陆向北的叔叔陆建海从小到大都是在农村生活,哪怕是陆建军在城里落稳了脚跟,他仍旧守在这里,说白了这里就是老陆家每一个孩子的根,无论陆建军走的有多远,爬的有多高,这里依旧是他的家乡。陆建军的父亲,也就是陆向北的爷爷,在陆建军一家子去往通沅市城里生活的时候,他老人家就追出了一里多地远,不停的重复着一句话,“儿啊,你可千万不能忘本啊。”

    陆建军始终没有忘记老父亲的一番教导,他没有忘本,他一早就想好了,待他退下来以后,几个儿子都安排明白了,有了各自的梦想与前途,他便收拾好铺盖卷回归到生他养他的这个小村落来。

    人,的确不能忘本,不能因为你在城里生活了几年,或者是扎稳了脚跟就不认自己的父老乡亲了,又或者在衣锦还乡之时在父老乡亲的面前耀武扬威,如果用陆老爷子的话来说,这简直就是猪狗不如,你永远都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陆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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